撤销 / 终止通知

根据45/2014. (II. 26.) Korm. 法令,消费者享有从合同中撤销的权利。

撤销权行使的期限

您有权在14天内无理由撤销合同。撤销期限自您或您指定的、与承运人不同的第三方接收产品之日起的14天后到期。

撤销权的行使

如果您希望行使撤销权,您必须将明确的声明发送至以下联系方式之一:

Baoliyuan Europa Kft.
1173 Budapest, Tápióbicske utca 19.
电子邮件:rendeles@blyeuropa.com · 电话:+36 70 628 9478

为此,您也可以使用我们网站上提供的在线撤销声明。如果您在期限到期之前发送撤销声明,则视为您在期限内行使了撤销权。

撤销的法律后果

如果您撤销合同,我们将在收到您的撤销声明后的14天内立即退还您所支付的对价,包括运费(不包括因您选择了与我们提供的最便宜的常规运输方式不同的方式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退款将采用与原交易相同的支付方式,除非您明确同意使用其他支付方式。在我们收到产品或您提供其退回的证明之前,我们可以保留退款。

您必须在没有不当延迟的情况下,最迟在撤销声明通知后的14天内将产品退回或交给我们。产品退回的直接费用由您承担。您仅对超出确认产品性质、特性和功能所必需的使用所导致的价值减损负责。